王景弘 - 資深新聞工作者

獨立宣言

Posted at — Jul 3, 2012

在中國飽受非法軟禁與迫害的維權人士陳光誠,經美國政府交涉獲准到紐約大學法學院進修,他每天先用兩小時學英文,教材包括美國「獨立宣言」。

陳光誠並不是什麼獨立運動人士,美國教師並非寄望他將來回中國搞獨立或革命;但他是維權運動者,美國獨立宣言包羅了人權、人民與政府關係的概念與詞彙,那是人類追求民主與自由的歷史文獻。

「獨立宣言」所揭示的理念,與中國一黨專制南轅北轍;美國基於人生而平等的原則,建立並落實法治,也非中國一黨凌駕法律的人治所能相比。

中國信奉的是「根正苗紅」,「老子英雄兒好漢」,而不是人生而平等,否則便不會有太子黨權貴橫行。這些天生「貴族」,不但在政治上穩坐直升機,在經濟領域更霸占資源,特權經營。

不錯,美國也有政治家族,占先天優勢,建立家族政治王朝,但美國有公平競爭制度,人民有權自由選擇。正如「獨立宣言」所宣示:「政府的正當權力是經被統治者的同意所產生」。

陳光誠的維權活動,開始於反墮胎,照顧婦女與弱勢,只是基本的民權,絕無「獨立宣言」的政治性和革命性。

「獨立宣言」不但把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明列為不能出讓的權利,而且主張對有損於這些權利的政府,人民有權加以改變,建立新政府。

它列舉英國國王暴政,宣佈「各殖民地是、並且依公理也是自由與獨立的國家」;它不只是獨立運動,而且是對專制暴君提出「造反有理」的國際性政治革命。

這份宣言與美國憲法是美國新移民所必讀,紐約大學法學院以此當做陳光誠的英文教材,更是別具意義。(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