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弘 - 資深新聞工作者

遲來的正義:美國撇清「四不一沒有」

Posted at — May 11, 2007

遲來的正義:美國撇清「四不一沒有」

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處長楊甦棣五月三日記者會,聲稱二000年就職 演說的「四不一沒有」保証,是陳水扁總統自己的決定,美國並未在 幕後指導,或要求他作任何承諾。果真如此,美國為什麼等到陳總統 任期只剩一年才出面撇清美國與此項保証無關?

有人認為陳總統「四不一沒有」承諾,穩定台灣五十年首次政權輪替 後的政局,也讓美國及中國安心,台灣處境困難,不得不如此委屈。 但更多人認為以國家元首作此承諾,實違越主權在民的基本原則,綑 綁台灣民主化的手腳。

當時新聞報導引用「高層人士」,暗指「四不一沒有」是「美國生的 兒子」,出於美國指導或要求,而且前總統李登輝也參加意見。當然 ,最後還是要陳總統自己作最後決定,也負起責任。

事實也是如此,陳水扁負起責任,履次以重申「四不一沒有」來回應 美國的壓力,而美國也動輒以「四不一沒有」要求陳總統不能採取違 反保証的行為。

陳總統授人以柄,美國當然樂意用他自己畫定的界線,來限制台灣的 行動。美國政府發言人並不敢說台灣不能制憲、不能正名、不能改國 號,他們過去七年所用的理由都是陳水扁總統自己有承諾,美國要求 他信守莊嚴的承諾。

美國如此作法只是取巧,拿陳水扁個人承諾的把柄,來阻撓台灣的民 主發展。令人納悶的是為什麼陳總統不指陳「四不一沒有」的真相, 而讓美國操控玩弄七年?

因為「四不一沒有」的保証如果不是美國的要求,而是陳總統自己的 決定,那麼美國應尊重陳總統對此項保証所設定的條件及範圍的解釋 ,而不是由華府主觀認定保証的適用範圍。例如,中國野蠻的不斷增 加佈署飛彈威脅台灣,為什麼台灣還要繼續受保証的限制,而不能採 取和平、合於民主的手段對中國表態抗拒?

中國制定反分裂法,違反舊金山對日和約規定,違背聯合國憲章原則 ,違反民主、法理與事實,以國內法把台灣視為它的一部份,美國動 作軟弱,但對台灣以終止「國統會」及「國統綱領」回應卻大驚小怪 ,拿陳總統的承諾為由,全力施壓。美國既未「指導」或「要求」陳 總統作「四不一沒有」的保証,何來對保証有如此決定性的解釋權?

台灣內部有自己的民主機制,不正常的國家認同分歧,和舊勢力的操 控,要完成制憲、正名並非易事,但這應留給台灣人民依民主程序進 行整合,求取適當的解決方案。作為民主國家領袖的美國,應該尊重 這樣的民主發展,並要求共黨專獨裁的中國尊重台灣的民主選擇。

美國選在陳總統任期只剩一年,出面澄清「誤會」,也許意在把責任 推給陳總統,但對台灣還是遲來的正義。美國的澄清至少有三層意義 :第一,既然承諾是出於陳總統主動,陳總統在最後一年仍應對強化 台灣主權、宣示台灣主權方面有更積極作為,並對承諾的解釋權有所 堅持。即使他任內無法完成,卻對很可能繼續執政的本土政權有帶頭 與鋪路作用。

第二,美國釋出此項訊息,表明美國已無法期望民進黨的新總統再作 同樣保証。明年台灣大選結果不外民進黨勝或國民黨勝。國民黨候選 人主張與中國「終極統一」,不認為台灣是主權國家,反對制憲、正 名,如果他得勝,美國並不需要他作此承諾。民進黨候選人在楊甦棣 表態之前,都已宣示不會再作如此承諾。如果謝長廷在大選獲勝,他 不可能再犯此錯誤。因此,美國不如乾脆先說明「四不一沒有」並不 干美國事,免得到時候「指導」不成反而難看。

第三,在民進黨總統候選人初選出線的謝長廷,對任何可能損及台灣 主權地位的問題,必需更堅持,更謹言慎行。謝長廷以身段柔軟為標 記,初任行政院長便唱言「和解共生」,要更換「有爭議」的閣員, 而且有「一國兩市」、「憲法一中」之言,本土派對他並不放心。他 以為用在高雄市玩兩黨地方政客的手法,同樣可以對付國民黨權貴嚴 厲操控的立法院,事實証明大錯。民進黨主席游錫𡚒認為對黨內候選 人的主體路線仍應盡監督之責,並非虛言。

謝長廷身邊所謂大將,長於選舉,短於政策建構與論述,他既要代表 民進黨參加大選,自應及時表示團結的誠意,在台灣必需贏的氣氛下 ,吸納各派系人才,思考能凝聚本土選民的政策路線,嚴防陷入大中 國主義與北京旨在併吞台灣主權的不當用語。

美國在偏離民主精神,用「四不一沒有」幫中國打壓台灣七年之後, 如能改弦更張,尊重台灣人民的自由選擇,那是民主之福。只有大國 能尊重小國以民主程序自由選擇的權利,才能長期保障地區和平與穩 定。(王景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