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弘 - 資深新聞工作者

律師性格與總統語言

Posted at — Oct 17, 2005

律師性格與總統語言 王景弘

律師特考以律師性格與國家領導為作文題目,招來反扁媒體的批判, 但他們以「屁」字當頭的謾罵,實在牛頭不對馬嘴。就題目本身而言 ,這是一個值得討論的話題。

當然,台灣政治之亂並非因為國家領導人是律師。台灣政治體制既無 總統制,也沒有內閣制應有的配套,而習於「黨國」戒嚴統治的在野 政客,只知道你死我活的惡鬥,並不知民主的風度,其結果便是難解 的混亂與僵局。

要解開這種僵局,律師性格有利,也有弊,而問題還在律師性格與「 黨國」體制鬥爭性格的衝突,人民對領導人性格的適應,和國家認同 問題的尖銳對立。

在「中華民國」史上,陳水扁是第一位律師出身的總統,也是第一位 非國民黨的總統。因為他是國民黨在台灣過半個世紀戒嚴統治後產生 的第一位非國民黨總統,他所承受國民黨的反抗力量也是史無前例。 外來列寧政黨的鬥爭性格,槓上陳水扁的律師性格,更讓眾多選民感 到迷惑。

國民黨的鬥爭性格很清楚,它企圖利用憲法體制的不完備,挾其在立 法院的多數要奪權,或以立法代替行政,不惜讓台灣施政空轉。但什 麼是法治國家的律師性格? 總的來看,律師性格有幾個明顯特色:

第一,反應快,言詞銳利:訴訟雙方在法官面前要陳述對自己有利的 証據,反駁對方的論証,打擊對方証人、証詞的可信性。作為律師, 不但得理不讓人,不得理也不讓人,反正要把話說出來,看法官如何 裁定。從事這種工作反應要敏銳,負面的看即流於衝動。

第二,相信任何問題都可以解決:打官司依訴訟程序,由法官判決, 或兩造庭外和解,以妥協取得結果,只要依此過程,問題即可解決。

第三,容易妥協:為解決問題,律師不斷在尋找雙方都不滿意,卻能 接受的平衡點。因為相信問題都能解決,而且急於尋找解決問題的平 衡點,律師性格便顯出「多變」,站不穩的現象。

第四,因為堅信法治,也堅持法律正義,律師性格對「法所不禁」的 行為常缺少原則性立場和信念。

整體來看,陳水扁或多或少有這些律師性格,而這種性格與國民黨強 人威權統治不同,用來因應台灣民主的特殊情勢,便助長對手頑抗, 民進黨及本土派不滿意,選民感到迷惘的困境。

兩蔣的戒嚴統治,既無國會,也無輿論堅督,統治者「為政不在多言 」,只要喊口號,並不必向人民說明政策,和它所要達成的目標。他 們對台灣分而治之,對想發財的商人,給予特權經營,對想謀一官半 職的人酬以官職,對不聽話的人,以莫需有的罪名請他失蹤或坐牢, 葫蘿蔔與大棍子運用自如,有人當然懷念如此「平靜」日子。

李登輝總統在民主化後主政,籌碼也比陳水扁多,因為他畢竟還掌握 國民黨機器,而國民黨在國會居多數,他懲罰人的權力少了,但是酬 庸人的權力仍大,在國民黨內部權力再分配雖有若干雜音,國民黨並 未失去既得利益未失,即使後來出現國家認同問題之爭,施政還不致 成僵局。

陳水扁總統以「台灣之子」兩度贏得總統大選,讓國民黨高幹嚐盡失 去權力與顯耀之痛苦,他們不服輸,存心報復,不顧國計民生,蓄意 以鬥爭造成僵局,居國會少數的陳水扁,統治難度成史無前例。

他缺少償罰的籌碼,酬庸自己支持者的位子還不夠,要用以吸納在野 黨,復因「黨國」堅持黨紀,沒有人敢接受。要罰,對付立法委員仍 是投鼠忌器,而且還有中國可作為罪犯庇護所。償罰均無可施展,要 領導便只有靠嘴巴。

但不管一個人多精明,言多必失,更何況舊日統治階級媒體仍在為「 黨國」服務,他們不但可以扭曲政府發言,無理謾罵,更可以捏造新 聞,顛倒黑白。當年戒嚴統治的強人,平日一語不發,偶爾來幾句話 ,一篇「文告」,所有媒體便吹捧論述,對人民洗腦恐落人後,現在 陳水扁說一句話,那些反扁媒體便不分青紅皂白痛罵十天。

當然陳水扁語言表現的律師性格,也多少增加挨罵的機會。競選時, 作為候選人,言詞可以有律師的敏銳,讓法官 (選民 )去選擇。但作 為總統,言詞便不應出現尖銳叫陣。總統要陳述政策,說明政策的目 標,論証政策對國家、人民利益的正確性與重要性。他並不需要降低 身份去和在野黨對罵,或以「阿扁難道錯了嗎? 」「為何在野黨換個 位子就換個腦袋? 」這種律師修詞為政策辯護。

律師性格也常會冒出某件事情無「法」可管的話,但作為國家領導人 ,如果法律有漏洞,對國家利益造成損害,他應該領導訂法或修法, 即使此計不成,他也應從道德和國家利益出發,勸說國民不要作出違 背國家利益的事情,而不能以無法可管搪塞。國家領袖的責任,不只 是執法,還要領導社會道德與精神的提升。

對關鍵性的國家定位及與中國關係問題,陳水扁需要應付美國,也要 堅持台灣主權國家地位,因而發言不時混淆。他面對的兩個列寧政黨 ,都只知鬥爭到底,不知民主為何物:國民黨要把民進黨政府鬥垮, 以便重新掌權,中共要把台灣逼上絕路,「回歸中國」,受它統治。 陳水扁為呼應美國鼓勵對話的立場,三不五時要對北京「表示善意」 ; 要應付國內政局,制憲、正名工程,也常見律師的妥協性格。如此 搖擺,國民黨和中共並不領情,反而讓本土支持痛心疾首,無法理解 國家主權地位還有什麼中間路線。

律師的妥協性格與列寧政黨你死我活鬥爭性格明顯不相容,這種錯不 在陳水扁,而在列寧政黨的本質。如果陳水扁不知堅定立場,凝聚更 廣泛的支持,只幻想妥協可以解決問題,那他將遭遇支持者散失,對 手更張狂的雙重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