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弘 - 資深新聞工作者

陳總統應堅持台灣人民的立場

Posted at — Feb 28, 2005

陳總統應堅持台灣人民的立場

陳水扁總統與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晤談,搞政黨和解,簽署一份共同聲 明。不論是會晤安排的草率,阿扁表現過度慊卑,或文件內容對台灣 意識的打擊,都令有志氣的台灣人感到屈辱與不平。

在二二八事件五十八週年前夕,阿扁對一個手上沾有壓制台灣人民之 血腥的國民黨政府高幹,作出偏向國民黨舊政權政策之諸多承諾,尤 使台灣人痛心。

我們相信陳水扁總統有堅定的台灣獨立自主意識,我們也相信陳總統 不會出賣台灣,斷送台灣人民子孫的前途。我們相信他這樣做,一定 有他的不得已的理由,或有他認為對台灣更重要的計畫,而不得不讓 宋楚瑜有點面子。

經此和解,如果親民黨在立法院與民進黨合作,對中國的反分裂法提 出強烈反應,通過增強台灣國家安全的軍購案,推動憲法翻修,乃至 制定黨產條例案,追回中國國民黨霸佔之國家財產,和通過有關財經 改革及民生法案,那麼我們可以理解和認同陳總統為台灣人民福祉和 台灣前途忍辱負重的苦心。

我們甚至可以稱許陳總統和宋楚瑜不顧支持者反彈,聯手改變立法院 生態的勇氣,一舉打破國民黨主席連戰存心對抗到底,使民進黨執政 一籌莫展,好讓國民黨在二00八年復辟的野心。

但在些具體成果出現之前,我們不能不鄭重聲明我們所堅持的立場, 和我們還要繼續努力的目標。

第一,制憲、正名台灣、建立一個新的國家仍然是我們努力的目標。 在完成正名之前,依憲法雖稱為「中華民國」,但陳總統已經有「中 華民國即台灣」,兩者互用之例,應少用中華民國。國號正名,目前 在法律上雖有困難,但稱台灣及台灣人已經成為台灣社會的習慣用法 ,對不涉及國號的正名,陳總統應積極推動,而不應對正名運動妄加 貶損。

第二,陳總統在文件內之承諾雖皆舊話,但既屬舊話,已對全國人民 說過,並沒有必要一再重述,更不必以書面對野政黨領袖重作保証。 宋楚瑜支持軍購及憲政改革的保証並不明確,在立法院合作也無明文 承諾,陳總統的承諾卻無可遁逃。如此犧牲及受屈,並未換來宋楚瑜 明確合作承諾,只傷長年為台灣前途努力不懈之志士的心。

第三,誠如李前總統所言,為使立法院僵局化解,台灣能走向穩定發 展,他贊同政黨合作,但陳總統與宋楚瑜不但與宋會晤,而且簽署如 此打擊台灣主體意識之文件,卻未先向支持者打聲招呼,聽取意見, 說明意向,保証立場不變。陳總統主政五年,受到批評者,多半因未 盡應有禮數,讓支持者感到不受尊重。他要給宋楚瑜過份的面子,卻 不給自己人面子,這不是團結努力之道。

第四,宋楚瑜在書面共同結論之後,既片面聲明他和親民黨的立場, 陳總統實應提出相對聲明,但陳總統表述「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 國家,中華民國主權屬於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台灣前途的任何改變 ,只有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才有權做最後決定」的立場,實不敵宋楚 瑜強調「台獨」不是親民黨選項的態度堅強。

現在扁、宋會落幕,立法院的合作是否成局,尚未可知,我們要提醒 阿扁總統,此次民、親交易已經是有志氣台灣人民能忍受的最大限度 ,如果親民黨在立法院仍與國民黨聯手抵制重大立法,及逼台灣向中 國靠攏,陳總統只有拿出勇氣與毅力,訴諸選民,解散立法院,重新 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