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搞「反分裂法」的笑話 王景弘
曾經碰到一個讀「法律專業」的中國青年,我問他:中國搞開放,要 法治,你讀法律為什麼從事與法律完全不相干的行業? 他很坦白的回 答:在中國讀法律沒有用。「基本上,問題不是看法律怎麼規定,而 是看政治怎麼決定。法院的判決都是政治決定。」
他如此敢言,倒讓我意外,這幾句話出自一個中國名校法律系畢業生 之口,正足以突出中國的「法律」與「法治」觀念的荒謬,和這種連 法治初步都談不上的國家,要制定「反分裂法」的可笑。
什麼是「反分裂法」,北京還沒有說出個具體名目,但相關的報導說 ,這個舉世無雙,來自非法治國家的新法律,主要是在對付台灣的「 台獨分裂主義」活動,它將規定如果台灣走過某一個「紅線」,中國 便要動干戈,以「保障國家主權完整」。
如此「法律」不但名目不通,沒有法律基礎,也超出所謂法律的範圍 。既然說是要對付台灣的「分裂主義」,但中國在法律上並未擁有對 台灣的主權,也未享有對台灣的治權,台灣在法律與事實上都不是中 國的一部份,那台灣堅持主張自己是一個主權國家,與中國並不相干 ,那來「分裂」的問題?
法律要有正當性及有效,必需是人民所同意,或經過人民選出的代表 所制定,適用在主權和治權所及的地區。中國法律既不適用於台灣, 而此法律也未經台灣人民參予制定,「反分裂法」對台灣有何法律意 義? 法律的罰則也限於罰款、判刑、遞奪公權,這都是國家警察權、 公權力的適用問題。但北京報導所稱的「反分裂法」可能「規定」如 果台灣超越某一紅線,中國便要「使用武力」。用軍事武力執行「法 律」,也只有像中國這種國家說得出來。
使用武力是對外的問題,所涉及的是本身的能力,對方的能力,國際 條件和自己要付出的代價,而不是法律上的「合法性」問題。中國把 併吞台灣的野心寫成「法律」條文,並不能把這個問題自然變成「法 律」問題,更無法使中國對台灣動武有任何「合法性」。蔣介石敗退 台灣,定了一堆「戡亂剿匪」的法律,但真正的匪剿不成,亂也戡不 成,因為中國畢竟不在他的統治之下,他自己沒有能力「剿」、「戡 」,美國也不容許他去「剿」去「戡」。「反分裂法」性質也可能像 蔣介石的剿匪戡亂法,供在那裏替自己壯膽而已。
有一種說法,中國搞「反分裂法」,雖有針對「台獨」的用意,但另 一種用心是對付美國,因為中國有一些偏激、不知天高地厚的狂熱民 族主義者,認為美國立下一部「台灣關係法」,保障台灣安全,對台 灣提供武器,片面干涉「中國內政」,極度反感。他們的邏輯是美國 既然可以制定國內法干涉中國內政,中國也可以制定一部「反分裂法 」來反制美國的干預。這種見解固然很有民族意識,卻沒有法律與政 治常識。
美國的「台灣關係法」是國內法,實際上它的規定也只是對美國政府 有效,並不是規範其他國家的國際協定。它並沒有干涉「中國內政」 ,因為在法律上台灣主權並不屬中國,美國也沒有承認中國,或中華 人民共和國享有對台灣的主權。相反的,美國與中國談判建交,是建 立在中國承諾和平解決台海爭議的基礎上,而美國保留對台灣提供軍 備的權利。
如果中國要制定「反分裂法」,人與美國「台灣關係法」對抗,那要 先引起爭執的是中國與美國,而不是對「台獨」的壓制。中國想藉此 炮製美國承認台灣主權歸中國,或中國用武有「合法性」的印象,只 有枉費心機。
在所謂「反分裂法」具體文件呈現之前,難以判定中國的動機,和可 能的作用,但最良性的可能是如此立法,主要目的在應付中國內部, 表示胡錦濤政府對「祖國統一」方面有所作為。實際上就是擺一項法 律在那邊作樣子,靈不靈先且不管。因為在「解決」台海問題上,中 國如不願對等談判,也不能使用武力,則可以約制台灣的籌碼畢竟有 限,現在它硬著頭皮靠美國對台灣施壓,並想立一道無效的「法」來 裝模作樣,表示它在努力。
但中國如此立法,必然引起美國及台灣的反應。台灣民進黨立委蔡同 榮已有制定「反併吞法」以為肆應的提議,而美國國會在一九九0年 代曾有台灣前途應由台灣人民決定的決議案,卻因國民黨政府外交系 統越權反對而停頓,現在民進黨執政,「反分裂法」的制定,如果與 美國政策相抵觸,勢必激發國會再提台灣前途應由台灣人民決定的立 法或決議案。
中國要對台灣進行法律戰、心戰、宣傳戰,其中法律戰早荒唐的在憲 法裏把台灣稱為它的「神聖領土」一部份,但如此憲法規定有何意義 ? 胡錦濤如果用「反分裂法」把自己逼到牆角,最後只有自己難以下 台。台灣不是中國「內政」事務,也不是天安門手無寸鐵的學生,不 管美國官話怎麼說,胡錦濤想對台灣用武,他就必需把美國介入考慮 在內。他不要以為中國動粗,只有台灣經濟會受害,中國沿海地區的 經濟同樣要遭殃。除了自衛,台灣人民並不想戰爭,這是很自然的現 象。中國在一窮二白的時候可以不顧一切打韓戰、打越南,但現在沿 海嚐到開放後外資湧入所造成的發財機會,胡錦濤可以探訪沿海民情 :上海、浙江、福建、廣東人想不想台海發生衝突? 在搞「反分裂法 」之前,他應該理性和務實的思考:只有尊重台灣人民的選擇,雙方 和平共存,才符合彼此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