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ROC:逗點的學問 王景弘
行政院長游錫𡚒訪問多明尼加,公開演講用「台灣,ROC 」稱自己的 國家,而且全篇連用十六次之多,台灣媒體把它當作「新發明」,還 稱之為進步,官方說法,如此稱呼是「台灣是中華民國」,兩者為一 體,但執迷法統神話的政客與媒體一片批判,本土派則嫌 ROC 是畫 蛇添足。
其實,如此用法既非新發明,也不是很清楚,而是在玩逗點 (,) 的 遊戲,並不是一個正確、適當的用法。
說它不新,因為陳水扁總統的就職演說,中文用過「台灣中華民國」 ,其間沒有逗點區隔,兩者明顯一體。它的英文稿則已用了「 Let Taiwan, the Republic of China… 」把 ROC 拼出來,「露出」 China,但有沒有拼出文字,兩者並無差別。只是陳總統所用英文上 下文,這個逗點是兩者相同,並沒有「台灣只是中華民國一部份」的 意思。
一般而言,英文用在地名的逗點,表示前面是後面的一部份,而非兩 者相等同,如美國記者發出的報導用 Taipei, Taiwan,那很清楚是 告訴讀者他是從「台灣的台北」發出這則電訊。用 Taiwan,ROC,看 起來像「地名」,如信封如此寫法,便表示是要寄到「 ROC 的台灣 」,兩者並不相等,ROC大於台灣。
就文法而言,外交部長陳唐山的說法才正確,逗點應改成「台灣 /ROC 」,才真正表示兩者一體,「台灣或稱ROC」。
官方解釋,用「台灣,ROC 」不表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但這 是自己清楚 ROC 與 PRC 的分別,外國人仍混淆不清。如果用逗點標 出「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即使是用 ROC,還是會被人弄混成 中國的一部份。
當然,游錫𡚒是行政院長,在憲法未易國號之前,他不拉出「中華民 國」的大旗,難免受法統派的攻擊。但解決這種兩難,不能靠一個含 糊的逗點去製造新問題。
以 Taiwan/ROC 表達台灣與中華民國是一體,在文字上可以適用,但 在口頭上要唸出 Taiwan slash ROC,那便作怪。比較合適的作法, 應該是在講詞開頭提一次,說明台灣的正式國號是 ROC,之後便使用 「台灣」,不必再去費事玩逗點遊戲。或退而求其次,也可以把台灣 與 ROC 當作兩者等同,可以互用的名詞,但以使用台灣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