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外交檔案中的「彭明敏案」 王景弘
一九六四年,國立台灣大學教授彭明敏和他的學生謝聰敏、魏廷 朝草擬的「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在台灣民主運動史上是一個至 關重要的里程碑。這份宣言不但正確指出蔣介石所領導的中國國民黨 政府在台灣不合法、不合理、無民主、無自由,剝奪台灣人民參予政 治之權利,和以中國內戰心態,虛妄自稱代表全中國的荒謬,也指出 「台灣人民自救」建立新國家、新政府的道路。
這份宣言印製完成,尚未及散發,便被警方查扣,彭明敏等人被捕並 判刑。在當年戒嚴統治下,彭明敏被捕的消息被封鎖一個月零四天, 「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的內容更不見天日,即使是警總軍事檢察 官的起訴書,和軍事法庭的判決書,都不引述宣言內容。但是,這個 案子對國民黨政府造成鉅大衝擊,對台灣政治走向影響深遠。
四十年過去,重新檢視這份宣言,並對照台灣政治情勢的演變,人們 更加慨嘆蔣介石「漢賊不兩立」政策對台灣造成的國際困境,和其高 壓統治對台灣內部造成的眾多悲劇與災難。
值得慶幸的是,在台灣完成民主化之後,「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 當年所提出的理想與目標,有的已經完成,有的正在進行。這些建國 的工程,一如彭明敏在宣言中所提示者,需要台灣人民「自救」,也 即需要台灣人民有當家作主的覺醒與努力,四十年前如此,四十年後 的今天也是如此。
對這樣一件歷史性的政治案,彭明敏已經發表的回憶錄「自由的滋味 」有詳細的記述,本文將就美國解密外交檔案中有關「彭明敏案」加 以整理,提供美國官方對本案的瞭解、評估,國民黨政府對彭明敏赴 美簽証的嚴重交涉,和美國國務院推翻其駐台北大使館建議,決定發 給彭明敏赴美簽証的經過。
一、背景
一九六四年,蔣介石還在喊「反攻大陸」的口號,但他心情已經很焦 慮,因為國內情勢和國際情勢都在惡化,不但他的「反攻大陸」夢難 圓,他還耽心內部軍事政變。
一月二十七日,法國與中國宣佈建交。為這件事,蔣介石與美方已生 爭執。美國總統詹森要求蔣介石要有耐心,不要主動與法國斷交,以 逼戴高樂承擔與中華民國斷交的責任,藉此防範其他國家效尤。美國 國務卿魯斯克 (Dean Rusk) 在一月十六日致電蔣介石,明告美國政 府此項態度。(註一 )但蔣介石對美國已經起疑心,深怕美國企圖 用法國承認中國案,誘他入陷阱,造成「兩個中國」的先例。
詹森總統還特別走後門,派中央情報局副局長克萊恩 (Ray S. Cline) 到台北見蔣經國陳述美國的想法。(註二 )但蔣介石只答應詹 森的要求,延後一週與法國斷交。對台北的作為,魯斯克表示失望, 他也責令駐台北大使館向台北低層次官員,對台北不經與美國磋商便 宣佈與法國斷交表示「關切」。(註三)
克萊恩回美後,對台灣的政治氣氛,有一個重要的描述,第一,他發 現中華民國政府官員的士氣極度低落,第二,一月二十一日發生湖口 裝甲兵流產兵變,第三,蔣介石總統親口告訴他,如果美國當前亞洲 政策繼續下去,中共將控制東亞及東南亞,中華民國政府將無法生存 ,第四,除蔣介石外,還有許多官員認為情勢繼續下去,兩年之內可 能因為有人對無法反攻大陸,及美國軍事、經濟及政治支持降低感到 挫折而生軍事政變。(註四)
即使對蔣介石極友好的韓國駐台北大使金信,對台灣政局也很悲觀, 他告訴美國大使館副館長高立夫 (Ralph N. Clough) 說,中共控制 中國大陸已經十五年,雖然他希望中華民國政府能復國,但他覺得中 華民國政府已經無能為力。中華民國政府將繼續失去國際地位,無法 再稱代表全中國,屆時內部會發生嚴重反彈。「台灣人在等機會,少 數敢說話的人對政府均非常批評,大部份人不敢說話,他們似乎相信 情勢在幾年內會改變。」 (註五 )
那年七月二十二日,美國大使館例行性報告台北政情稱,到七月間, 「沒有非國民黨政治人物計劃組黨,因為當局不容許。」反對勢力領 導人物齊世英、夏潮聲、高玉樹、吳三連仍繼續非正式聚會,討論政 治問題,但稱未來無具體計劃。高玉樹說:我們的錯誤是忘了國民黨 是一個革命政黨,像法西斯及共產黨一樣,不容許任何反對黨存在。 現在只有慢慢等待,慢慢來。」 (註六 )
這就是彭明敏案發生前的台灣政治情勢,而彭明敏的名字並沒有出現 在美國大使館所關注的反對勢力政客名單。他還只是一位受國民黨注 意,被選為「十大傑出青年」的年輕教授。
二、謠傳:美國官員介入
彭明敏在九月二十日被捕,警總封鎖消息,展開秘密偵詢。直到十月 二十四日,他們被捕的消息才宣佈。在這段期間的檔案,並沒有找到 美國大使館的相關報告。
一九六五年一月二十九日美國大使館報告國務院,外交部知會大使館 ,彭明敏案將在未來幾週審判,其形式將「半公開」,容許包括記者 在的一些人旁聽。但這份電報最令人注意的是它報告國民黨在散佈有 美國大使館官員涉及彭明敏案的謠言。
美國大使館稱,它得自兩個不同消息來源顯示,彭明敏的供詞可能試 圖牽連美國大使館官員,指其「鼓勵顛覆活動」。向美國大使館通風 報信的是自立晚報總編輯李子儀,他告訴大使館本地雇員說,他得自 權威方面的消息,美國大使館副館長高立夫不久將被調職,因為彭明 敏的供詞說高立夫對他的台獨理想加以鼓勵。
李子儀透露他的消息來自國防大學教授何浩若,何浩若認識彭明敏, 奉國民黨之命到獄中去探訪彭明敏,並勸他悔過與合作。在何浩若第 二次探訪時,彭明敏被他說服,提出包括高立夫涉案的話。中情局官 員也從另外來源聽說一位未被指名的美國官員牽涉本案。(註七 )
大使館報告指出,彭明敏是一位大使館所熟悉的年輕台灣知識份子, 與高立夫及幾位政治組官員都有社交往來。彭明敏與大使館官員的談 話,常激烈批評國民黨,並曾向大使館官員提交書面的論點; 他也抨 擊美國支持像國民黨這樣的獨裁政權。
這份由政治參事林德貴 (Robert S. Lindquist) 簽發的電報,在評 述中指出,可推定情治當局密切偵訊彭明敏與美國官員的關係。中華 民國政府久已疑心大使館與台灣人的接觸,而因為大使館官員與彭明 敏有社交往來,當局對彭案這一個層面可能更加注意。也有可能彭明 敏在受偵訊的壓力下,或為減輕他的責任,曾扭曲大使館官員與他的 談話。另一種可能是國民黨故意散佈這這些傳言,以警告美國大使館 以後要更當心。
大使館電報檢附一份三位大使館官員在一九六三年與一九六四年與彭 明敏接觸的報告:
副館長高立夫:在這段期間邀彭明敏參加過幾次相當大型的接待會。 一九六三年五月三日,彭明敏應邀參加高立夫的晚宴,客人包括幾位 政府高級官員。
政治參事林德貴:在這段期間邀彭明敏參加一兩次大型招待會,並在 兩人共同朋友家中與他見過幾面,最近一次是一九六四年七月在高玉 樹市長官邸。
政治組官員陶涵 (John J. Taylor):在這段期間請彭明敏兩三次晚 餐,最近的一次是一九六四年五月十四日,另外還有幾次中餐,包括 一次有來訪的國務院官員艾倫 (Harry Allen)。有一次陶涵與兩位大 使館官員應邀到彭明敏家喝飯後酒及談話。他也在第三者的晚宴中會 見多次。
三、起訴:蔣經國放話
警總軍事檢察官在一九六五年二月對彭明敏等三人印製「台灣人民自 救運動宣言」正式起訴,罪名是他們「以不法手段圖謀推翻政府。」
美國大使館在二月六日檢附一份起訴書,向國務院報告起訴的內容及 分析,但令人注意的是這份英譯起訴書的來源不尋常。它不是得自外 交管道或警總,而是國防部長蔣經國交給駐台北的中央情報局官員。
不但如此,蔣經國還特別向中情局人員說明:彭明敏在受偵訊時表示 他「受到一些美國人的重大影響。」但是,蔣經國強調,「為避免煽 發反美情緒,起訴書未列入這些指控。」(註八)
美國大使館的報告摘引起訴要旨,即檢察官指控被告印製七千字宣言 ,陳述他們的政治目的,要寄給教育、工商界人士及省市議員,煽動 他們響應,以達到「採非法手段改變憲法及推翻政府的目的。」
美國大使館的報告正確的指出,起訴書大部份在陳述被告準備「宣言 」的過程,而宣言並未寄出,因為台北警察局以起訴書並未說明的方 式「立即破案」,並逮捕被告,扣押所有印就的宣言。
這份由陶涵擬稿,林德貴批可的電報,對起訴書作簡單的評論:起訴 書稱被告己承認罪狀,並有証據佐証。但是,起訴書所提出的証據似 乎只証明彭明敏和他的共同被告共謀及準備印製「台灣人民自救運動 宣言」。起訴書除了引用「蔣政權」一百六十五次外,並未引述宣言 內容,對「煽動民眾」及主張「推翻政府」的用語也未明確指陳。因 此,彭明敏等被告實際主張以暴力反對政府的程度也不清楚。
四、審判
警總軍事法庭在一九六五年四月二日,對彭明敏等三人以印製宣言, 「圖謀推翻政府」,宣判有罪。美國駐台北大使館在四月十六日向國 務院發出一份五頁電報,並附謝聰敏的答辯狀和與他弟弟謝世佳的談 話記錄。
美國大使館電報在摘要中指出,被告否認指控,並指出宣言並未主張 暴力或革命,只是對目前政府的批評。
報告說:宣言顯然「侮辱」總統及其他人的領導能力,指「反攻大陸 」不可能,及把「推翻」蔣政權與建立新的民主中國當作目標。宣言 並未提台灣獨立,宣言的文字顯示試圖避免明顯的叛亂罪。不過,依 當地的標準,這項宣言顯然帶顛覆性。
電報稱,彭案的審判考慮到公關的角度,進行順利。同情彭明敏的台 灣人和外省自由派知識份子的人數可能不會減少,但懷疑本案純屬捏 造的想法應可消失。雖然這些知識份子大體同意彭明敏對政府的批評 ,他們似乎承認彭明敏蓄意越過政府容許反對的界線。(註九)
大使館報告所附的評語指出,彭明敏原無意聘請律師,但在官方鼓勵 下,延聘替雷震辯護的律師梁肅戎,謝聰敏和魏朝廷則由法庭指派律 師辯護。他們三人、律師甚至他們家人都有機會當庭陳述他們的辯護 意旨,出庭旁聽者包括台灣及外國記者,和像大同公司董事長林挺生 等經挑選的民間領袖。
大使館報告國務院說,庭審所得到的事實顯示,彭明敏等三人明顯是 參予秘密印製反政府傳單,而這種傳單,即使只是強烈批評蔣介石, 依當地標準也是被被為是叛亂。因此,本案純屬捏造的疑慮應消失。
但大使館強調,判決並未提出証明彭明敏在一九六四年要謝聰敏與魏 廷朝和他共同「推翻政府」的証據。至於所指控宣言旨在「煽動民眾 ,使用非法手段改變憲法及推翻政府」一節,事實上宣言似乎沒有明 白主張暴力或革命,但至少是暗示主張用極端方式改變政府。
電報評語指出,起訴書極少談到,或引述宣言的事實,似乎証實宣言 主要是在批判政府腐化、無能、獨裁和指控包括蔣經國在內的一些特 定官員。而且,宣言內顯然未提台灣獨立,而是用台灣「自救」,及 呼籲台灣人與大陸人團結,至少顯示其意在避免明顯的叛國罪。
關於蔣經國放話,彭明敏深受幾位美國人影響的話,大使館電報指出 ,雖然彭明敏在受偵訊時可能供稱,他的思想受在台灣的美國官員、 當地批評政府的雜誌,如文星雜誌,和若干日本人士的影響,但是, 在審判中所聽取的証詞,並沒有任何牽連日本人、美國人或共產黨份 子。
五、彭明敏表白:發表宣言的動機
彭明敏在一九六五年十一月三日獲特赦釋放,但並未重獲自由,而是 被嚴密監視,軟禁在家。但即使如此,他並未停止宣傳他的理念。美 國大使館在十二月四日發給國務院的報告,便附了彭明敏寫的三篇文 章,說明他發表「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的動機,「福爾摩沙公告 第一號:台灣的多數問題」,「福爾摩沙公告第二號:台灣的政治犯 」。
美國大使館報告說,這三篇文章是彭明敏獲特赦後所寫,由時代 – 生活雜誌特約記者葉明 (Min YEE) 帶給美國大使館。葉明在十二月 一日應彭明敏之約,到他家探訪。彭明敏把三文章交給葉明,請他把 文章分送給二十位美國朋友。葉明準備再去看彭明敏,拿二十位美國 友人的名單。
葉明告訴美國大使館官員,彭明敏向他保証,他從未見過未過報紙刊 登的悔過書,他對獲得特赦感到意外。葉明說,他覺得彭明敏好像決 心要當烈士,也許他希望再增加刑期可以建立他未來在獨立台灣的領 導地位。國民黨第四組副主任盧志華便對他說過彭明敏這種心理,足 見彭明敏的心態,在國民黨當局並非秘密。
這三篇文章之中,大使館認為最有意思的是一份未署名,表達彭明敏 發表宣言之動機的一篇。大使館稱較早他們也收到由別人轉交的相同 文字。彭明敏表示,他是想利用宣言激發以「事實而非虛構,實際而 非迷思」做基礎,對台灣當前及未來政治前途的「大辯論」。
彭明敏說,他厭惡台灣知識份子的無能、自滿與懦弱,蓄意要對他們 造成鉅大震撼,逼他們面對現實。
彭明敏指出,一千萬台灣人和兩百萬大陸人的唯一出路是設法永遠擺 脫糾纏不止的中國內戰,自己成立一個工業化、民主的獨立政治實體 ,不管它名稱叫什麼。他也認為一旦台灣的新地位獲建立,與共產中 國建立某種臨時協議,至最後建立非敵對關係,並非不可能。但這種 發展的前提是要終結國民黨政府。(註十)
彭明敏所提供無題、未署名的一篇論述,英文有三頁,分八大項,其 中第六項列出宣言所質問的十二個問題,可供海內外各界加反思及辯 論。「福爾摩沙公告第一號:台灣的多數問題」也未署名,但國務院 檔案所存的一份,上面有彭明敏的英文手蹟,是要給哈佛大學歷史學 系費正清及曼可夫教授。這篇文章回顧國民黨政府崩敗來台,以一個 「沒有中國的中國政府」神話,少數大陸人未經民主程序高壓統治台 灣多數人民的歷史,台灣人民建國的願望及美國應採取的政策。
「福爾摩沙公告第二號:台灣的政治犯」討論台灣政治犯逮捕、調查 、審判及監禁的法律及非法律規定,及對政治犯嚴刑逼供的手段,包 括無休止的訊問、毆打、電刑、拔指甲、灌汽油與辣椒水等。彭明敏 並未說他受到這種刑求,大使館報告的評語也說並沒有彭明敏受刑求 的報告。
六、求職與求援
彭明敏獲釋後,仍住台大宿舍,他最大希望是回台大任教,但這個可 能性在獲特赦前已被排除。國民黨當局,括蔣經國在內,都出面要替 他安排工作,但都非彭明敏所願。
一九六六年三月九日,美國大使館報告國務院,與彭明敏關係密切的 長老會傳教士威爾森 (Donald J. Wilson) 在七日告訴大使館政治參 事林德貴,大約在三星期前,國民黨中央黨部和警備總部有人去探訪 彭明敏。國民黨說要「照顧他的生活」,如果彭明敏接受光復大陸設 計委員會 (MRPB) 的工作,他可以繼續住在台大宿舍。但彭明敏立即 拒絕,指如此安排是「可笑」,如果他接受了會成大「笑話」。其中 一人聽了很生氣,說要立即報告上級。(註十一)
三月二十一日,大使館政治參事林德貴與台北市議員林水泉會晤,彭 明敏被很技巧的找去「當傳譯」,林德貴並沒有報告與林水泉談了什 麼,但在三月二十五日的電報中提及與彭明敏談話的內容,並註明「 大部份時間,彭明敏扮演傳譯的角色」。林德貴報告說,彭明敏証實 國民黨要替他安排工作,職務是「光復大陸設計委員會」 (MRPB), 這是國民黨中央第六組轄下單位,一個月前六組副主任便到他家提到 此職務,但他對中國大陸事務不專注,不會有成就,不接受。
彭明敏說,他從台大朋友得到的瞭解,國民黨當局已經告訴台大校長 錢思亮,不准他再回台大任教。(註十二)
彭明敏回憶錄提到國民黨安排的工作在「大陸研究所」,但美國大使 館電報都用英文簡寫 MRPB,這個單位應該是「光復大陸設計委員會 」。
同年四月二十七日,美國大使館報告國務院,彭明敏告訴時代 – 生活雜誌特約記者葉明及其駐香港記者費斯勒 (Loren Fessler) ,蔣經國在四月二十一日曾找他到「救國團」見面,要替他安排工作 。在蔣經國問到有什麼事他能幫忙時,彭明敏回答,如果能幫他回復 在台大的教書工作,他就感謝不盡了。他最想回去教書,否則,他就 搬回高雄老家。
蔣經國提議彭明敏到政工幹校當研究員。但彭明敏重申他的與趣是教 書。談話就此結束,並無結論。(註十三)
到一九六七年初,美國國務院開始感受到營救彭明敏問題的壓力,東 亞事務局中國處長班奈特 (Josiah W. Bennett) 二月十三日寫一封 信到駐台北大使館查詢彭明敏的情況。大使館副館長恆安石 (Arthur W. Hummel, Jr.) 二月二十八日回一封註明是「官式,但非正式」的 信,附了一件大使館官員弗勒 (Jerry Fowler) 與彭明敏在傳教士宋 伯利 (Michael Thornberry) 家聚會時的談話備忘錄,作為相關問題 的答覆。
恆安石的信說,彭明敏顯然在培養與住在台灣的美國教師及傳教士的 關係,希望利用他們在美國的聯繫,替他在美國或加拿大的大學謀一 份教書工作,並藉此迫國民黨政府發給他出國護照。彭明敏在家裏接 見外國訪客,顯然他所受的監視不像廖文毅那樣嚴密。雖然他仍住在 台大宿舍,但仍不准教書或發表文章。
恆安石判斷,國民黨政府不太可能准許他離開台灣。他也同意,如果 彭明敏獲准到美國或加拿大,國民黨政府將很尷尬。自從他被捕到現 在,他對台灣政局的看法並沒有改變,他在美國無疑將繼續鼓吹反對 國民黨。他可能對台獨運動發生團結作用。(註十四)
在一九六六年夏天接任美國駐台北大使的馬康衛 (Walter P. McConaughy),在營救彭明敏的問題上,採取向國民黨一面倒的態度 ,他在一九六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給班奈特的信,便以彭明敏仍在從事 反國民黨政府活動,到美國之後更不會改變為由,建議美國學術團體 聯合會 (ACLS) 不要提供獎助金讓彭明敏赴美。
馬康衛的信指出,過去一年,彭明敏顯然開始建立接觸網,做為將來 在台灣成立台灣獨立組織的基礎。政府情治當局知道他的活動,過去 六個月,他們逮捕了他的四名同志。他認為即使美國政府介入強力交 涉,國民黨政府也不會同意彭明敏接受此項獎助金,讓他離開台灣。 一如殷海光,即使得到哈佛大學獎助金,也未獲同意出國。
馬康衛認為即使彭明敏抵達美國,他也不會安於研究和教授國際法, 台灣獨立才是彭明敏當前生活的焦點。到美國遠離國民黨政府的情治 人員,他將無法抗拒反國民黨的發言機會。如果因為美國交涉,使他 到美國,而他有此言行,對「我們與中華民國政府的關係將很尷尬」 。因此,他建議國務院告訴 ACLS,中華民國政府可能不會准許彭明 敏接受此獎助金並離開台灣。
他要 ACLS 的柏哈特博士 (Dr. Frederick Burkhardt) 知道,彭明 敏是一位「高度執著的革命者,主張推翻中央政府」,而不像一些溫 和派台灣人,只尋求美國自由派支持他們取得更多的政治自由。(註 十五)
一九六八年美國總統大選,共和黨的尼克森當選,尼克森被蔣介石和 國民黨視為好友,但尼克森的國家安全顧問季辛吉與彭明敏也有一段 淵源。季辛吉在哈佛大學任教時,運用外界基金會捐款,舉辦短期國 際性研討會,一方面建立自己聲望,另一方面也藉此認識及建立與各 國未來國家安全與外交事務領袖的關係。彭明敏參加了一九六喩年在 東京舉行的國際研討會。
一九六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彭明敏寫一幫短函,托人帶給同期參加研 討會的日本友人橫堀,由橫堀再另寫長信轉交給剛接白宮國家安全顧 問的季辛吉。彭明敏信中只約略提到他獲釋後並不能恢復正常生活, 而過去四個月當局對他的監視更加嚴厲,這並不是因為他有什麼行動 ,而是國民黨政府面臨的內外情勢惡化。他並沒有具體請求季辛吉作 何協助,但他說他會很感謝季辛吉「能對我們有所建議或協助」。
橫堀在五月一日寫一封信給季辛吉,檢附彭明敏的親筆函,一張彭明 敏的半身照片,和一張彭明敏家有特務監視的照片。他也附了一份彭 明敏的個人簡歷與涉案經過。橫堀告訴季辛吉,彭明敏在日本、加拿 大和其他西方國家的友人願意幫助他,但問題在如何使彭明敏取得護 照與出境許可。橫堀具體請求季辛吉幫彭明敏解決這難題,例如使彭 明敏取得來自美國的有力邀請。
季辛吉的幕僚葛蘭特 (Lindsey Grant) 五月九日給橫堀回復一封短 函,說明是季辛吉交代他代為回覆,並感謝他把彭教授的問題提請「 我們」注意。葛蘭特的回信,副本交給國務院東亞事務局中華民國事 務處長舒史密 (Thomas P. Shoesmith)。這幾份函件都存在國務院中 華民國事務處檔案。(註十六 )
七、脫逃與美國簽証
在彭明敏自己沒有透露脫出台灣的真正內幕之前,美國外交檔案幾件 有關他脫出的途徑也只是揣測。美國駐台北大使館在一九七喩年一月 二十三日電報,首度向國務院報告彭明敏脫出台灣的消息,但那主要 是駐在台北的兩名美國記者向大使館查証美聯社發自紐約的報導:彭 明敏打電話告訴紐約時報,他已經脫出台灣,但地點要保密。「大使 館和記者都無法証實彭明敏已經成功脫逃。」(註十七)
一月二十四日,美國大使館才報告稱,「現在可以確定,台灣獨立運 動領袖彭明敏已經躲過中華民國政府安全警察的監視,逃離台灣,可 能人在瑞典。」美國大使館並報告,二十三日晚,在回答合眾國際社 記者詢問時,大使館官員否認「彭明敏可能是從清泉崗機場脫走」的 說法。清泉崗機場是美國在台灣的空軍基地,從該處脫逃,美國便難 推卸協助彭明敏脫逃的責任。
大使館分析說,彭明敏最可能是乘漁船脫逃,如果採取此途徑,他可 能從菲律賓、香港、日本或琉球轉機,或仍在這些地方。如果他已經 到瑞典,他一定是在這幾個地方轉搭飛機。(註十八)
二月二十九日,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報告國務院,瑞典人士古柏 (Congen Kuellberg) 二月十八日從斯堪地那維亞航空公司方面得到 的消息稱,彭明敏是以化名搭該公司班機到瑞典。該公司消息人士說 ,此項旅程是透過一位未經透露身份的香港居民安排。
古柏說,據他瞭解,彭明敏到瑞典是經過搭什干線,而非經日本飛過 北極線,因此,彭明敏「必然」是從香港乘泰航飛曼谷,轉搭斯堪地 那維亞航空公司班機。(註十九 )
彭明敏化名脫出台灣的最有力佐証是美國聯邦調查局一份未註明日期 的情報稱,美國在底特律機場的海關一九七喩年九月二十八日通知移 民局,他們截下一件從瑞京斯德哥爾摩要寄到密西根大學給彭明敏的 行李並加檢查,發現在衣物中「有一付男性假髮和一本名為 Abe Kenicki,出生日期一九三七年十月二十五日,號碼 D-310319 的日 本護照。這本護照是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東京所發。移民局 稱,調查人員將盡快約談當事人,以確定寄假護照與假髮的理由。( 註二十 )
一九七喩年十一月初,美國學者費史勒 (Loren Fessler) 到密西 根大學訪問彭明敏,他向國務院報告說,他與在東京的台灣人談話後 ,相信彭明敏是經過東京前往斯德哥爾摩,但彭明敏否認這種說法。 彭明敏告訴費史勒,他是「用一隻手從高雄划船到香港。」 (註二十 一)
彭明敏脫逃成功一証實,國民黨政府下一步便要防範他到美國或日本 。一九七喩年一月二十九日,駐美使使周書楷便向助理國務卿葛林 (Marshall Green) 提出備忘錄,要求美國拒絕彭明敏申請進入美國 ,或要求政治庇護,理由是美國與中華民國兩國政府關係友好,及彭 明敏在美國「將繼續進行陰謀活動。」周書楷說,紐約地區的台獨支 持者已經宣稱彭明敏獲台灣島內外協助,脫出台灣,是台獨運動的勝 利。如果讓彭明敏進入美國,將被誤解為美國認可他的脫逃及活動, 甚至是美國幫助他脫逃。
葛林回應說,中華民國政府和美國政府都應該嚴肅考慮拒絕彭明敏到 美國是否合乎中華民國政府的利益,因為拒絕他入境,將使他成舉世 矚目人物,媒體的渲騰與批評將有害國民黨政府及雙方的關係。而且 在美國並未受注意與支持的台獨運動將因而得到大量宣傳。他認為另 一種處理方式是讓他入境美國,但勸他避免發表反對與美國友好政府 之言論及行動。(註二十二 )
在此同時,加拿大駐瑞典大使館也得知彭明敏計劃到加拿大和美國。 加拿大政府怕彭明敏入境會影響加拿大與中共在斯德哥爾摩的會談, 拒絕他入境則會造成加拿大政府難堪。(註二十三 )美國駐日本大使 館報告國務院,中華民國駐東京大使館公使鈕乃聖最近向日本提出口 頭照會,要求日本政府如果發現彭明敏在日本,應即逮捕並引渡到台 灣。外務省中國科長橋本回應說,如何對待進入日本的人是行政與司 法職權,外務省對如何處理彭明敏,無法作任何保証。(註二十四 )
二月十三日,美國駐日本大使館報告國務院,日本將不會同意彭明敏 到日本,因為此舉同時開罪台北與北京,對日本的利益並無好處。橋 本告訴美國大使館官員說,日本內部支持彭明敏入境的是一些日本退 伍軍人團體、台獨運動的台灣人,部份日本知識份子和人道團體。反 對者是政府各部會、支持改善與北京關係的自民黨和反對黨政客。( 註二十五)
美國駐台北大使館在二月二十六日也發出三頁的電報給國務院,認為 美國接受彭明敏將會對雙方關係造成緊張,並增加國民黨政府對於美 國之中國政策的疑慮。電報說,中華民國政府及一般人民將不相信美 國政府找不到拒絕彭明敏入境的理由,有許多人可能據此認定美國不 反對,甚至是明白同情彭明敏所提的「台灣歸台灣人」的主張。(註 二十六)
國民黨政府的交涉密集進行,三月十日駐美公使吳世英求見副助理國 務卿蒲威廉 (William Brown),聲稱中華民國政府從可靠消息來源得 知彭明敏向瑞典移民局申請離境,並有意來美,他要求美國政府不要 批准彭明敏進入美國。三月十二日,外交部次長楊西崑約見美國大使 館副館長,指出中華民國政府對彭明敏到美國的事,強烈反對。台北 也向日本提出同樣交涉,經日本政府答應不給彭明敏簽証。(註二十 七)
彭明敏於三月十六日到美國駐瑞典大使館申請旅遊簽証,大使館把他 的申請與瑞典外國人護照收下,並向國務院請示如何處理。美國駐台 北大使館則在三月二十一日向國務院建議繼續努力勸阻彭明敏不要急 於催促簽証。美國大使館認為彭明敏所提到美國的時機,對蔣經國預 定四月十八日訪美,極為難堪。
在蔣經國訪問紐約遇剌,美國駐台北大使館於六月二十五日報告國務 院,因為此事使國民黨政府對海外台獨運動更加關切,蔣介石自己也 公開提及此問題,並指控台獨與中共掛鉤。如果彭明敏獲准到美國, 他與台獨聯盟的接觸將引起台灣強烈反應。因此,馬康衛大使建議國 務院考慮拒絕彭明敏的簽証申請。(註二十八)
馬康衛七月間回美國述職,與國務院中華民國事務處長舒史密討論此 事,馬康衛要求國務院把彭明敏的簽証案再拖延一年,但舒史密說, 他將請國務卿批可另一種拖延方式,即拒絕彭明敏的非移民簽証,但 如果他合乎條件,美國準備給予移民簽証。(註二十九)
但台北對此事的交涉在八月間升高,外交部長魏道明八月二十八日約 見馬康衛大使,重申中華民國政府對彭明敏可能獲准到美國的「嚴重 關切」,魏道明說,中華民國政府認為這是一個「重大問題」。彭明 敏獲准進入美國,將被中華民國政府視為「不友好行為」。他相信只 要美國願意,一定可以找到拒絕彭明敏入境的理由。(註三十)
八月二十八日,助理國務卿葛林向代理國務卿強森 (U. Alexis Johnson) 提出請求裁示的備忘錄,他列舉三種可能方式:一、同意 彭明敏以非移民簽証入境美國一年,同時請他保証不介入台灣獨立組 織或活動。二、現在拒絕非移民簽証,但如合條件,願給予移民簽証 。三、拒絕給予簽証。他認為同意彭明敏來美是最適當的作法。
這份備忘錄最後有一段話:「季辛吉熟悉本案。由於彭明敏來美可能 引起中華民國政府的強烈反應,你或願知會他我們如何處理此事。」 這段話前面打一個註記,請把送給季辛吉的副本刪去此段文字。
強森在九月三日函告季辛吉,他已批准發給彭明敏非移民簽証,並知 會中華民國大使。他認為雖然中華民國政府會不悅,但美國有時也不 能不做困難的決定,免得案子鬧大。馬康衛大使也勉強同意此項決定 。(註三十一)
九月十六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助理國務卿葛林約見周書楷大使,正式 知會他,美國高層多方考慮後,認定彭明敏並無不符非移民簽証規定 ,美國將在九月十七日發給他此項簽証。葛林強調,法律規定是發給 簽証的基本考慮,而美國相信彭明敏來美後,將會避免介入有組織的 政治活動。周書楷對美國的決定表示感到「很痛心」,尤其是聯合國 大會即將開幕,和副總統嚴家淦即將訪美,如此決定在台北會造成嚴 重的驚慌。他說,國民黨政府寧可面對國會及學界的風暴,而不要應 付彭明敏在美國造成的無休止麻煩。(註三十二 )
在此同時,美國駐台北大使館代辦安姆斯壯拜會北美司長錢復,知會 美方批准彭明敏簽証申請之決定,他報告國務院說,錢復慬慎的聽他 說明,並對美國未經事先磋商,且傖促知會表示驚訝。他對美國的決 定「深感遺憾」,並認為美國此舉會被台灣內外解釋為美國政府支持 台灣獨立運動,並鼓勵其活動。
錢復重申魏道明的指責,認為美國要拒絕簽証可以找到理由,要給簽 証也可以找到理由。但阿姆斯壯認為如此說法並不妥當,美國是經過 高層在法律與政治上慎重考慮拒絕簽証對中華民國政府形象及兩國利 益的不利影響才作成如此決定。錢復反駁稱,中華民國政府並不認為 這是一個法律問題。中華民國政府也「不耽心它的形象,而是耽心發 給簽証對它實際利益的影響。」阿姆斯壯回應說,美國政府關心中華 民國政府的形象,因為那會影響到美國政府維持民眾及國會支持美國 對中華民國政府之政策的能力。
至於錢復所稱此項決定會被解釋為美國政府支持台獨運動,阿姆斯壯 指出,這並不是美國政府決定的基礎,希望外交部會盡量避免如此解 釋。他也希望中華民國政府接受美國政府的解釋是真正的理由。(註 三十三)
九月十八日,沈劍虹接見阿姆斯壯討論美國軍援減少問題,但接著便 對美國同意彭明敏簽証案提出尖銳批評,阿姆斯壯報告國務院說,沈 劍虹對彭明敏簽証案措詞之強硬有甚於美國減少軍援問題,他似在表 達中華民國政府對簽証案的關切超過軍援減少。阿姆斯壯形容這是他 到台北後所經歷的一次最強烈抗議。
代理外長的沈劍虹對美國政府的決定表示「震驚」,並認為美國政府 對此項明知對中華民國政府非常重要的敏感問題採取如此行動令人深 感遺憾。中華民國政府仍希望美國政府能不讓彭明敏入境。中華民國 政府不希望發生損害中美關係的事情,但讓彭明敏入境美國會造成這 種結果。阿姆斯壯對美國政府決定不合中華民國政府之意表示遺憾, 但他表明美國政府高層對中華民國政府的看法曾充分考慮,美國政府 認為如此決定對中華民國政府及美國政府的利益損害最小。如果中華 民國政府不同意美國的決定,至少接受美國決定的理由,而不要擴大 解釋其政策含意。(註三十四 )
國民黨政府由駐美大使周書楷於九月二十二日向助理國務卿葛林提出 正式抗議,周書楷稱中華民國政府對美國決定至感驚愕,認為彭明敏 抵美會對中華民國政府造成「嚴重損害」。鑑於彭明敏在台灣及海外 的活動,及台灣獨立運動加強顛覆活動,中華民國政府對彭明敏一旦 入境美國後參加此類活動的前景感到耽憂。他重申要求美國政府重新 考慮此項決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和任何其他不良後果。」
葛林回顧本案交涉的經過,指出美方一開始便認為,要拒絕彭明敏簽 証,在法律及政治上都有困難,在周大使的交涉和中華民國政府的關 切下,美方已盡量拖延了八個月。而且美方已經設法提醒彭明敏,他 入境美國是基於不從事有組織之政治活動的諒解。他與密西根大學與 此有關的負責人有所接觸,向他們表明對此事不要宣染,也節制彭明 敏不參加有組織之政治活動。密西根大學方面對此要求均確認。(註 三十五)
因耽心國民黨政府反彈,一再建議拒絕給彭明敏簽証的美國駐台北大 使館,到十月一日仍在預告一旦彭明敏抵達美國,國民黨政府會有公 開的強烈反應,甚至可能宣佈取消副總統嚴家淦訪問聯合國之行以抗 議美國給彭明敏簽証。但實際上台灣報紙由國民黨嚴厲控制消息,有 關彭明敏簽証的新聞,直到十月二日才由英文中國新聞刊出美聯社短 訊,其他報紙均未報導。
彭明敏在九月二十九日已扺達底特律,前往密西根大學。美國國務院 十月十二日發給台北、斯德哥爾摩及東京的電報稱:「我們剛獲悉彭 明敏已在九月二十九日前後到達密西根大學。目前我們還沒看到彭明 敏進入美國的報導,我們有理由相信彭明敏和密西根大學當局均避免 宣傳。」(註三十六)
八、結語
彭明敏自認發表「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目的在引起知識份子、 政治人物的大辯論,但在國民黨政府嚴厲控制新聞、言論自由的局面 下,這個目的並未達成。這份印就的宣言可能全部被查扣,他被審判 也未達到像美麗島事件的審判一樣成為對國民黨非法統治的大公審。 但是,他對台灣政局的估評是正確的,他的宣言說出了台灣人民不敢 說的話,而隨國際局勢的發展,他脫出台灣以後對台灣獨力運動的鼓 舞與參予,和台灣的民主化,都証明他在一九六四年預言的正確。
一九六四年,國民黨政府受到兩枚「核子炸彈」的震撼,兩者都在一 個月之內發生,那就是彭明敏的自救宣言,和中共的核爆。前者已經 打破反攻大陸及蔣介石政權代表全中國的神話,後者更註定國民黨政 府自此日益陷入絕境。國民黨雖在一九六五年以威迫利誘,把旅日台 獨領袖廖文毅弄回台灣,表面上對台獨運動造成打擊,但一如外交部 長魏道明對馬康衛所說的,彭明敏比廖文毅「更危險」。
國民黨反共大將谷正綱的英文傳譯吳炳鍾,在一九六五年告訴美國大 使館官員,蔣介石在中共核試後兩天,便召集一千四百名軍官訓話, 宣稱在中共完成核子試爆後,「反攻大陸」的責任主要落在美國身上 。「反攻大陸時機到來時,中華民國軍隊將是美國領導的若干國家集 團軍的一部份。」(註三十七)
當年國民黨培養的乖乖政治明星張豐緒,一九六六年告訴美國大使館 副館長恆安石,他和十五位台大畢業的從政校友常聚會,大家都對當 前台灣人從政的機會感到失望,因為如果想扮演有意義、有用的角色 都會感到挫折。情治人員無所不在,普遍的腐化、真正創意的機會缺 乏,控制權仍在中央政府及黨部。
張豐緒在氣餒之餘,告訴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主任委員薛人仰,他不再 競選公職了,想回去做生意。但薛人仰用很「國民黨」的話回答:如 果黨作了決定,黨員無權拒絕。國民黨特別需要張豐緒,因為他是在 美國受過教育的台灣人。(註三十八 )
馬樹禮在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六日告訴美國大使館官員,蔣介石那年的 「國慶文告」已經沒有提「反攻大陸」,那是黨中央開會決定不再提 ,因為「已經沒有人相信」,年年喊,海外已不再注意。他並稱,台 灣在美國的留學生「百分之三十是台獨」,黨部已經任命台灣人的高 銘輝專責處理此事。(註三十九)
這些當年不對外公開的話,都証實彭明敏在宣言中的論斷。他的宣言 沒有機會引起大辯論,但很多人與他有同樣想法卻是事實。
至於他在一九六九年脫出台灣,國民黨政府使盡壓力不讓他到美國, 到美國之後又利用潛在台獨聯盟或台灣人團體內的小間諜報告彭明敏 的活動,想要逼國務院以彭明敏違反取得簽証之諒解為由把他驅逐出 境。國民黨對彭明敏如臨大敵,最重要的原因便在耽心台灣獨立運動 的興起。從周書楷的交涉,沈劍虹的嚴詞不滿,魏道明出面交涉,到 周書楷的抗議,說來說去都不脫國民黨嚴重關切彭明敏會介入台灣獨 立運動,對中華民國政府造成嚴重損害。
但是,在一九七喩年四月黃文雄剌蔣,九月底彭明敏抵美,台灣獨立 運動已成不可抵擋的趨勢。一九七一年,季辛吉秘密訪問北京,美國 政策轉向,「蔣介石集團代表」被逐出聯合國,其所謂代表全中國的 虛構神話澈底破產,台灣內部開始有改革的呼聲,以後內外交互衝擊 ,和蔣經國去逝,台灣走向民主化,彭明敏一九九六年代表本土政黨 競選總統,雖未成功,但他當年宣言的論述,一步一步在台灣獲得實 現。
註一、U.S. Foreign Relations, 1964-1968, China, Department of State, 1998, pp.4-5 註二、同上,p.12 註三、同上,p.23 註四、同上,p.25 註五至註十三、State Department Central File, POL29 Chinat, 1964-1966 註十四至註十六,State Department Office File, 1967,1969 註十八至註三十六,State Department Central File, POL30, 1970-1973 註三十七至三十九,State Department Central File, POL29 Chinat, 1964-1966